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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RFEM 6 的钢结构设计模块中提供了三种类型的弯矩框架(普通、中间和特殊)。 按照 AISC 341-22 进行抗震设计结果,分为两部分: 杆件要求和连接要求。
RFEM 6 现在可以根据 AISI S100-16 进行冷弯型钢杆件设计。 在钢结构设计模块中选择“AISC 360”作为标准结构,可以进行设计。 然后自动选择“AISI S100”作为冷弯薄壁设计(图 01)。
普通异心支撑框架 (OCBF) 和特殊异心支撑框架 (SCBF) 可以在 RFEM 6 的钢结构设计模块中进行设计。 按照 AISC 341-16 和 341-22,抗震设计结果分为两部分: 杆件要求和连接要求。
RFEM 6 的钢结构设计模块现在可以根据 AISC 341-16 设计弯矩框架。 抗震验算的结果分为两部分: 杆件要求和连接要求。 本文主要介绍连接强度要求。 这里展示了如何将 RFEM 与欧洲规范 AISC 抗震设计手册 [2] 的计算结果进行比较。
在 RFEM 6 的钢结构设计模块中提供了三种类型的弯矩框架(普通、中间和特殊)。 按照 AISC 341-16 进行抗震设计结果,分为两部分: 杆件要求和连接要求。
使用 RFEM 6 中的钢结构设计模块现在可以根据 AISC 341-16 和 AISC 341-22 进行抗震设计。 当前抗震系统(SFRS)有五种类型。
该实施例已在技术文献[1]中作为实施例9.5以及在作为实施例8.5的[2]中描述。 该例题主要验算某钢结构平台主梁的弯扭屈曲稳定性。 结构构件的截面形式为等截面。 Der Stabilitätsnachweis kann daher nach Abschnitt 6.3.2 der DIN EN 1993-1-1 erfolgen. 同时由于构件仅受单向受弯荷载的作用,因此也可以按照第 6.3.4 节的规定进行验算。 Ergänzend soll die Ermittlung des Verzweigungslastfaktors am idealisierten Stabmodell im Rahmen der oben genannten Verfahren mit einem FEM-Modell validiert werden.
按照 EN 1993-1-1、AISC 360、CSA S16 等国际规范进行等效杆件验算时,都需要考虑杆件的设计长度(即杆件的有效长度)。 在 RFEM 6 中可以手动确定有效长度,方法是指定节点支座和有效长度系数,或者从稳定性分析中导入。 本文将通过确定图 1 中框架柱的有效长度来演示这两种方案。
本文介绍了一些关于使用“翘曲扭转(7 自由度)”模块的基本知识。 该模块完全集成在主软件中,可以在计算杆件单元时考虑截面翘曲。 可结合稳定性分析和钢结构设计模块,考虑缺陷,根据二阶效应理论进行弯扭屈曲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