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 截面被归类为第 4 类,不可在 RF-/STEEL CSA 中设计。 但是,我的手动计算显示了另一个类别。 为什么不同?
最大比 b/t 和 h/w 根据杆件的内力在表 1 或表 2 的基础上计算得出。 对于纯轴压杆件,采用表1。 对于受弯或受弯+轴(梁柱)的构件,使用表2。
在 RFEM 中默认的设置是,如果弯矩比小于 1%,弯矩值将被忽略。 因为验算是基于表1,所以程序显示“第4类”。
要更改此设置,请点击“详细信息”,将极限值设置为零(如图1所示)。 程序按照表 2 进行验算,不再忽略小弯矩。
备注: 在示例模型中,支座的弯矩为零,结果仍然显示为“等级 4(不可设计)”。